南宁女性输卵管堵塞了怎么办?

    时间:2017.12.18    点击: 229

        很多女性婚后三五年未避孕未孕,到当地医院检查时被确诊为输卵管堵塞。南宁南国妇产医院专家表示,输卵管堵塞患者在不孕不育患者中占比很高,婚后多年不孕首先要考虑的是输卵管是否健康。那么,当女性输卵管堵塞时,会有哪些症状呢?

        >>>不孕的原因不清楚,不孕检查才能告诉你,立即咨询-不孕检查详情



     

        女性输卵管堵塞有哪些症状?

        痛经:不少患者会因盆腔出血,会出现瘀血性痛经,这种情况一般会在月经前出现腹痛,越临近经期越重,直到月经来潮。

        不孕:由于输卵管本身受到一定损害,就会阻塞住输卵管,让精子与卵子不能结合,从而导致女性不孕,这种情况多以继发性不孕,这也属于输卵管堵塞早期症状的范畴。

        腹痛:有些患者会出现小腹疼痛,由于疼痛的位置有所不同,一般表现为一侧腹部疼痛,或两侧腹部疼痛。部分女性也会出现小腹疼痛及小腹有下坠感。

        月经不调:当出现输卵管堵塞疾病时,以月经过频、月经量过多为常见症状。

        >>>我的情况是不是输卵管堵塞?让专家帮分析症状,点击咨询

        输卵管堵塞区别?三种程序,你在哪一“关”?

        一、输卵管通而不畅——这种较轻微,只要将输卵管打通就可成功怀孕。

        二、输卵管闭塞不通——病情较轻,大部分输卵管是正常的,经疏通怀孕率就会很大。

        三、输卵管完全不通——病损比较严重,需双侧输卵管都通畅了,才能顺利怀孕。

        >>你在哪种程度?点击咨询专家<<

        输卵管堵塞怎么检查?我院推荐——输卵管超声造影

        扞卫孕育通道,无痛无创、精准度高、快速试孕!

      通过向宫腔注入造影剂后,进行四维子宫输卵管超声造影,超声声像图的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并可获得更多的信息,使诊断的敏感性和特异性显著提高,输卵管超声造影术操作对身体无害,能够方便、快捷地了解到患者身体病情,具有安全无辐射、次月试孕等特点。>>>>抢先预约造影检查,避免排队<<


     

        治疗输卵管性不孕——三镜一丝微创技术!快速疏通输卵管,还能有效防止二次堵塞!

        南宁南国妇产医院超显微镜“三镜一丝”技术国际先进内窥镜技术的结合即宫腔镜、腹腔镜、输卵管镜联合组成的诊治不孕不育疾病的新型微创诊疗技术。该技术是在显微镜的基础上结合宫腔镜、腹腔镜、输卵管镜设备各自不同特点和优势对病人不同病因进行有针对性的选择诊治,并联合“美国第二代铂金导丝”cook导丝在可视的条件下进行一次性介入治疗。该技术利用超显微镜可将患者腹腔及子宫内部情况放大几十倍,清晰且准确判断患病位置及原因。可有效对女性不孕病症(输卵管阻塞、盆腔组织粘连、宫腔粘连、子宫内膜异位症、子宫纵隔等),进行全面、准确诊疗的一种“智能微创技术”。

        >>此技术需要多少钱?会不会太贵,怕负担不来!有疑虑快速咨询专家<<

        求子不再需要东奔西走,南国妇产圆您生子梦

        南宁南国妇产医院权威不孕专家,临床经验均近三十余年,让不孕不育夫妇足不出户就可享受资深名医亲诊,力促不孕不育夫妇早日怀孕。南宁南国妇产医院引起宫腹腔镜、输卵管镜、COOK导丝、精原细胞体内激活等先进检测与治疗设备,有效正确查找病因,制定合理诊疗方案,见效率高,术后怀孕快。

        医生推荐:凌贵璇-妇产科主治医师


     

        >>点击这里,预约医生面诊<<她让很多的不孕家庭都迎来了宝宝,点击详细咨询<<

        从事不孕不育临床诊疗工作20余年,曾到上海国际妇幼保健院、省三甲医院等著名医疗机构深造不孕不育症,擅长通过暖宫技术、“生育镜”技术、纳米离子渗透疗法等中西医结合法诊疗不孕不育;尤其针对输卵管不孕的治疗有着高效的治疗方法

        温馨提醒:女性的输卵管疾病大多会给女性的生育造成不利的影响,但是如果真的不幸出现输卵管疾病的情况,也不要太过惊慌和气馁,只要通过正确的治疗方法大部分患者都是可以恢复健康的,如果您对于本文相关的内容还有不明白的地方,请[点击免费在线咨询]即可进行更加具体的了解。

    其他人关注这些

    自助挂号服务平台

    • 患者姓名:
    • 电话号码:
    • 就诊日期:
    • 预约病种:
    • 验证码:  
    • 咨询专家

    南宁南国妇产医院
    电话预约,免排队,优先就诊

    一键通话抢先预约

    返回顶部|咨询在线专家

    就诊时间:早8:00-20:00(节假日不休息)

    (桂)医广【2020】第7-16-208号